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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程办事代理制:是指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职,无偿代替群众全过程办理其所申请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工作机制。其工作过程可概括为“一口受理,全程代办,及时回复”三个层次,为申办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实施,一方面为转政府变职能,加快政府职能创新,创造良好的首都发展环境提供一条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全程办事代理制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窗口式办文、阳光下操作”,从制度上防止了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新办法。
 
       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第五次全会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是什么?
        答:“六个追究重点”是指(1)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3)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了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5)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6)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造成严惩后果。
 
  责任追究的方式:(1)责令检查、限期改正;(2)通报批评;(3)责令停职检查;(4)免职重新安排工作;(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按有关规定程序单独使用,也可并处使用。

  “期权化腐败”:在位时为企业谋利不要即时利益,一旦从领导岗位上退下后便坐享企业“反哺”。这种把权力当期货进行交易的“权力期权化”现象已成新的腐败形势。辞官下海已成为贪官洗钱的新渠道和权力期权投资的新形态。
  
  代建制:由区政府设立的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程代理,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一种项目实施方式。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
 
  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以及参照执行的部门副职、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的一把手,如果效能低下,执行不力,瞒报或虚报重大突发事件、盲目决策和在商务活动中不讲诚信等,应当承担戒勉、批评、反省、劝其辞职等18种责任。
 
  案件检查方式
  自办: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并组织人员直接检查处理,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检查。
  协办:是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案件或指导、参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方式。
  交办: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受理的案件线索材料转交给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党组织进行查处的方式。
 
  全程办事代理制:是指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职,无偿代替群众全过程办理其所申请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工作机制。其工作过程可概括为“一口受理,全程代办,及时回复”三个层次,为申办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实施,一方面为转政府变职能,加快政府职能创新,创造良好的首都发展环境提供一条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全程办事代理制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窗口式办文、阳光下操作”,从制度上防止了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新办法。
 
     纪律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纪律的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纪律检查制度建设活动,二是纪律检查工作实践活动,三是纪律检查理论研究活动。

     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监察活动中,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堵塞行政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依法进行纪律制裁;依照法律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进而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廉洁高效地工作,达到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党内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依据《党章》和党的纪律在组织内部通过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方式作用于监督客体,以保证监督客体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背党的纪律的一种客观有序的活动。

     腐败:是指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行贿:是指共产党员为了谋取个人或者小集团的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财物的错误行为。 

    贪污: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错误行为。

     侵占: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职工以及其他企业职工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将本企业(公司)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错误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有关人员许可,擅自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款挪作私用的错误行为。

     "两规":是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两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处分。

     占用公物:是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的错误行为。 

     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非法占有:是指共产党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无偿占有或者象征性的只付少量钱款等方式占有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资财的错误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两道防线":一是党纪国法防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一是思想道德防线,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必须遵循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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